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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后看机!霸王条款无视所谓“上帝”
来源:山东IT在线 添加时间:2008-7-16 18:17:07 作者:李岩松 编辑:语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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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山东IT在线报道]笔者的Motorola V3近日刚刚报废,MOTO手机不耐用,不抗摔打已经为其公认的软肋,这块V3就是因为从桌子上摔下导致的排线故障,其实排线故障不难修复,但06年的机器笔者也有点用烦了,索性来了个“旧的不去新的不来”,直奔手机卖场。


笔者本次手机购买地点-济南冠芝霖手机大卖场

  两年中,除了06年底陪同学买过一次手机外,基本没有去过手机卖场,对手机行业的“潜规则”根本不了解,所以才有以后面这些话:


诺基亚1208

  笔者平时手机的用途就是接打电话和收发信息,那些类似于“音乐”“拍照”“上网”等花哨的功能根本用不到(刚刚报废的V3拍照、音乐等功能我根本没有用过,浪费),所以这次打算购买一款诺基亚低端实用机,来到卖场后,就看到了,这款诺基亚1208,功能简洁实用,售价268元,就要它了!

  当比对一番要求看真机时,却被营业员拒绝了:不交钱,不能看真机!

  说得笔者一头雾水:为什么不让看真机?!回答依旧很坚定:规定!

  一气之下甩手而去,泉城路手机卖场多得去了,我还不信这邪了,结果接下来的情况让人大跌眼镜,逛遍了冠芝霖、协亨、迪信通。。。得到的回复基本一致:不交钱,不能看真机!

  再次回到冠芝霖,对营业员说明情况:虽然在功能方面不会有差错,但“货卖一张皮”,手机外观、质感、色泽等问题是必须看到真机才能确定的。但回复还是一样的,当问及看后不满意是否可以退货时,销售人员给出的回答是:15天内有质量问题是可以退的--新机那会有质量问题,我问的是外观、操作、手感。。。郁闷!

  出于这款诺基亚1208功能不是很多,差异不会很大,更是出于对诺基亚这个品牌的信任,笔者还是无奈的交款--验机,还好没有问题!但本来好好的心情,却弄的一团糟。


同事的N73

  今天来公司说起此事时,同事也非常气愤,说自己当时花近三千块大洋买诺基亚73时,也受到了这样的待遇,本来想体验一诺基亚N73强大的功能时,却被告知:付款验机!

  今天笔者就“先付款后看机”问题分别电话联系了济南冠芝霖手机卖场(电话:86117318)、诺基亚客服中心(电话:4008800123)、济南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(电话:12315)。冠芝霖手机卖场给予的答复是:卖场采用了这种形式为了保障每个消费者都可以使用全新手机;诺基亚客服给予的答复是:诺基亚公司本身不参与销售,也没有硬性规定卖场的销售形式,卖场的这种先付款后看机的销售方式只是个体行为。最后笔者致电济南消协,消协负责人对此的看法是:在这方面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,手机卖场此种做法并不算违法。


此种做法遍及全国各地

  这种事情并不只是在济南有,先付款后看机已经成为了行业“潜规则”,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曾经明确表示:按照消法规定,消费者购买任何商品时都有权了解该商品的真实情况,手机的模型和真机毕竟有很大的区别,不让看真机,无疑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  题外话:在和销售人员争论此事时,笔者注意到,同一卖场内其它国产手机如:金立、天语、联想、康佳、长虹等柜台都是真机摆放。试想如果消费者购买这些国产品牌被告知需要先付款时,大多数会立马“闪人”,诺基亚、三星、MOTO敢这样“乱来”凭的是这几个品牌多年来在消费者心中累积的信任力,但随着手机性能越来越花哨,返修率越来越高情况的发生,这种公信力必将大打折扣。

  卖场这种打着“为消费者负责”旗号的行为,加重了消费者受蒙骗的感觉,避重就轻的做法,令人生厌!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健全相关法律,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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